B03. 飛亞航訓中心 招生簡章

 

 





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 

飛亞航空訓練中心 招生簡章 (2014.12.21.修訂)

壹、 招生法規依據
民航法規05-02A航空人員訓練機構設立規則
一、招生類科:【航空器駕駛員檢定地面學科訓練】
訓練項目:【自用駕駛員學科訓練】
結訓目標: 完成自用駕駛員檢定地面學科之航空知識訓練
二、招生對象:
(一)高級中學以上學校畢業及年滿十八歲。
(二)須經民航局體檢中心體格檢查及格。
三、招生方式: 每 3個月一期,5人以上開班(每班最多 25人)
四、訓練期程: 9 週完訓 – 每週上課 2天(週六/下午/晚上+ 週日/上午/下午)
五、上課時數/時間: 54小時
學生開課日期(週一至週五): 依照大專院校排課/選課時間在飛亞教室授課
學員開課日期(週六/週日) : 每月第 1.2.3週為上課日,第 4週為補課日
上課時段: 09:00-12:00(上午)/13:00-16:00(下午)/17:00-20:00(晚上)
學員自選上課時段(上午+下午)或是(下午+晚上)
每位學員每日上課記錄不得超過8小時,缺課必須補課
六、學習費用: 5.4萬元(含教材6,000元)
七、上課地點: 新竹大華科大/飛亞教室 高雄和春學院/飛亞貴賓室
八、上課內容:
(01)適用於自用駕駛員權利、限制與飛航操作之相關法規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 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4.6)
(02)意外事件報告系統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4.10)
(03)藉由目視航空圖表及航行系統作地標領航、推算領航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9)
(04)無線電通話程序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3.9)
(05)地面及空中對危害天氣之認知含風切避免,及天氣報告與預測取得與使用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7)
(06)安全與有效率地操作航空器,包括避免碰撞及機尾亂流之認知與避免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1.4 / 3.8 / 7.9)
(07)密度高度對起飛及爬升之影響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5.4)
(08)載重與平衡之計算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5.11)
(09)空氣動力學、發動機與航空器系統之原理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2)
(10)失速、螺旋之認知與改正技巧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1.12)
(11)決心與判斷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6.12)
(12)起飛前準備包括跑道之長度、氣象報告與預測、燃油需求及轉降之計畫。
上課時數: 3小時(飛亞PPL學科教材A-CH 11 / 1.5)

貳、 報名方式
一、報名日期:00年 00月 00日起至00年00月00日止,逾期不受理。
二、報名時應繳交下列文件:
*(一) 報名表:填寫完後請務必親自簽名,並黏貼2吋半身脫帽照片3張於表上。
*(二)畢業證書:繳交畢業證書影印本或同等學力資格證件影印本。
*(三)國民身分證正、反面影本,請黏貼在報名表上。檢附體檢及格證明影本。
*(四)報名費:新台幣1,000元,請將收據黏貼在報名表上。

郵局劃撥帳號: 4217-0294
帳戶名---飛亞聯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
銀行匯款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岡山分行 銀行帳號: 052-09-000261
帳戶名---飛亞聯航國際股份有限公司

ATM 轉帳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岡山分行
銀行帳號: 017-052-09-000261

三、報名手續:
將前項文件詳細檢查,裝入信封內,並以掛號郵寄。
四、收件地址:
高雄縣 岡山鎮 通校路 150號 5F
收件單位:財團法人飛亞航空教育基金會
五、注意事項:
(一)本課程僅為自用駕駛員地面學科。
(二)報名表之通訊地址欄及電話,請正確填寫,核對無誤後於簽名欄處簽名
(三)學員服務電話:(07)6255885楊小姐。
(四)開班人數不足時,全額退費或延至下一期(未污損教材可全額退費)。

(五)中途退學:

民航法 0502A第二十一條  訓練機構辦理訓練,得向學員收取必要費用,並應掣給正式收據。
繳納訓練費用之學員於開訓前退訓者,訓練機構應依其申請退還所繳訓練費用百分之七十;
受訓未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,退還所繳訓練費用百分之五十;
受訓逾全期三分之一而退訓者,不退費。
訓練機構因故未能開班上課,應全額退還費用。

(六)缺課補課:因故未完成部份課程時,可參加下一期補課。補課需付半價學費
(500元/小時),全部課程修畢並完成結業考試(80分及格),才發給結訓證書。